当前位置:首页 > 买卖攻略 >

电商资讯

> 详情
网民安全需求难奈制度之殇
2014-01-1615:34 来源:速途网

  淘宝网店转让网--“安全软件厂商打击搜索引擎中的欺诈网站是责任,但根据现有法律,却被迫放弃标注第三方搜索结果中的欺诈网站,这凸显了中国互联网在蓬勃发展的同时,面对日趋严峻的安全问题所处的尴尬境地。”

  引发无数争议的百度诉360“插标案”不久前以法院判词盖棺定论,但这场争斗背后的思考在业界依然没有停止,甚至掀起了一场类似于去年初“Cookie 有罪无罪”的探讨。

  按照360副总裁曲晓东的看法,三个焦点表明对欺诈链接的标注应该得到行业和制度鼓励,即“标注欺诈网页链接而非损害该企业商业模式、标注功能的使用征得了用户的同意、标注功能所保护的是用户合理的安全需求”。

  但令360法务负责人傅彤感到遗憾的是,法院承认企业搜索结果中存在欺诈内容,但却禁止安全软件厂商进行监督,这无疑是技术趋势、用户需求与制度法规之间的悖论。

  而更深层次上,技术、商德和监管之间滞后性的博弈,构成了安全厂商对现今上网环境日趋严峻的担忧。

  “搜索结果,特别是含有商业模式意义的推广链接中有欺诈内容,用户受损谁来担责?”曲晓东直言,现阶段搜索引擎并不承担相应责任,目前能看到的只是自律性承诺。

  傅彤介绍,“推广”实际上是搜索行业发明的新广告模式,但在法律上并不列为广告,因此并不承担广告平台相应的法律责任,这无疑是游走在互联网逐利和法律监管之间的灰色地带。

  但这种不健全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满足网民的安全需求。曲晓东介绍,消灭欺诈网站风险无非两种模式:源头上清除和中途截流。“但源头清除并不现实,搭建欺诈钓鱼网站的不法分子不断增加,技术和手段也层出不穷,大多数甚至把服务器架设在海外”,曲晓东认为,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中途截流,搜索等入口性平台要做好审查工作,安全厂商也要担起监督职责,政府法律层面要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,“但目前这三个层面的进展均乏善可陈,如同插标案,制度法规的滞后,又禁止安全厂商行使监督权,最后靠企业自律往往陷入模棱两可的局面”。

  事实上,这样的尴尬往往令搜索引擎自身也备受委屈。有业内人士坦言,“推广”是一种开放的广告模式,降低了广告主资质审核的门槛,能让全社会享受互联网经济红利,但也意味着这数十万条推广信息中存在不小风险。“而单个平台又不可能有足够人力物力一一核查,这需要全行业联动。”

  但以目前针尖对麦芒的互联网竞争格局看,让百度、腾讯、360、阿里巴巴完全走到一起,无疑是个艰难的命题。

  曲晓东坦言,法律界专家认为如果安全厂商把产品推荐和安全标注全部分开更好,就没有瑕疵了。但是用户自主选择使用第三方工具对互联网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修改,以提高自身安全和优化产品体验,这既是国际通行的规则,也是用户的一项不可否定的权利。标注对消费者总体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,是安全软件正常履行对用户的承诺。

  曲晓东认为,作为安全厂商,保护用户上网安全是360的职责,更是360对用户所做出的承诺。如果不能及时识别安全威胁,不能保护用户上网安全,用户就会认为360没有存在价值,从而放弃使用。目前,搜索引擎是用户上网时最常用的工具。从360多年的安全防护实践来看,不少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存在着大量以诈骗为目的的恶意网址。标注搜索结果中的恶意网址,第一时间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,避免用户上当受骗,是360安全软件应尽的职责,是兑现360对用户的安全承诺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互联网竞争边界问题再度因此事被提上讨论议题。在360公司和曲晓东的逻辑里,用户的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舞泡网-最专业的网店转让平台


上一篇:马云邀用户试用新版来往:微信不是社交网络全部

下一篇:电子邮件广告企业LiveIntent获2000万美元融资

  • 我要买网店
  • 我要卖网店

电话咨询:

微信号:
扫一扫或复制微信号
添加专属客户顾问直接咨询